HI您好,欢迎光临易买仪器网
上传时间:2022/5/13 0:00:00 来源:易买仪器网 点击:972
根据国食药监械[2007]93号文有关规定: 五十五、电热恒温水温箱、电热恒温水槽、电热恒温培养箱:供作恒定温度试验、检定温度和辅助加热用。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
上一篇: 关于电热恒温干燥箱,鼓风干燥箱不作医疗器械管理规定
下一篇: 2023春节放假通知
更多